3个新规5月1日起实施 骨灰墓穴面积不得超1平米

添加时间:2010-04-08

   昨日,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,从今年5月1日起,昆明共有3个新规要实施,分别是《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》、《昆明新城乡规划条例》和《昆明市档案条例》。其中值得关注的是,《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》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有所不同,不再禁止市民在河道里游泳,但洗澡、烧纸等禁止行为的处罚上限也从原来的500元提高到了1000元。而即日起开始实施的《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》,意味着昆明公墓首次有了标准。
   新规 •河道管理
   游泳不禁止 洗澡罚1000元
   名称:《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》
   时间:5月1日起施行
   看点一 
   在入滇河道洗澡要被罚
   【声音】滇池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杨曙文告诉记者,在一些清洁河道,如盘龙江上下游,长期居住于河边的居民很多都有在河里洗衣、洗浴等习惯,使用的清洁用品会对河水造成污染。他曾接触过一位居住在盘龙江边的80多岁的老人,她说自己从小到现在都是在盘龙江洗衣服。禁止在河道内洗浴、洗刷用具等行为,“主要是为了河道治理,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安全考虑。”杨曙文说,光立法是不够的,还需要改变市民一贯的生活方式。
   【解释】在去年11月的《条例》征求意见稿中,曾把游泳也作为禁止行为之一,但在此次颁布的《条例》中已删除该项内容。杨曙文解释,“我们也很想让市民感受到水质变清”,考虑到今后河道治理清洁后,可能会开展一些类似游泳等活动,因此没有把该内容列入。
   【新规】而即将实施的《条例》规定,在入滇河道内洗澡、洗车的将被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。堆放、抛撒、焚烧物品将被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。如果有经营性的单位和个人在入滇河道内倾倒污水、污物,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,非经营性的单位和个人罚款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。
   看点二
   河长制纳入新规
   【声音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显忠介绍,昆明既是一个缺水城市,又是一个各类河道较多的城市,共有各类河道170多条,其中出入滇池的主要河道有36条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,杨曙文用“心脏功能”来形容河道治理在滇池治理中的地位。
   【新规】《条例》规定,实行市、县(市、区)、乡(镇、街道办事处)级领导负责的河(段)长责任制,河(段)长主要负责巡查河道的保护和管理工作,监督河道治理计划和方案的落实和协调河道治理中的有关问题。此外,还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河道管理活动中,如未完成河道管理目标责任;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许可;不履行巡查、检查职责,或者发现违法行为和接到举报后不及时查处等7种“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”的情况进行问责。
   新规 •殡葬管理
   公墓墓穴面积有标准了
   名称:《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》
    时间:即日实施
   【声音】
   今年清明节前后,高价公墓引发的“死不起”话题在公众中引起强烈反响,本报记者对昆明市周边几个主要公墓进行调查后发现,在昆明如今办台丧事从数千元到数十万元不等。
   【讲解】
   昨日,昆明市殡葬管理处处长瞿勤详细讲解了昆明殡葬由此将发生的变化:《条例》实施后,已售的超标墓穴不动,没有售出的墓穴必须按照条例规定进行改造,新建墓穴也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建设。
   【演变】
   瞿勤历数了公墓占地面积的演变:在国家没有相关规定以前,公墓墓穴占地面积没有标准,经营性公墓觉得大点好卖,一些豪华公墓层出不穷;1997年,国务院出台相关法规后,这种现象有所遏制,但在基层中没有严格执行,多少都有些超标;去年,国家多部门联合出手,规范公墓建设。而此次《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》的实施,将更加严格、细化公墓管理。
   【新规】
  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颁布修订后的《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》从即日起实施。这意味着,昆明公墓首次有了标准:骨灰公墓墓穴占地面积每穴均不得超过1平方米;遗体公墓墓穴的占地面积单人墓不得超过4平方米,双人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;公墓墓碑高不得超过80厘米。
   《条例》还明确保护耕地、林地;推行移风易俗,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;遗体安葬提倡深埋,不留坟头。首次明确,无主遗体的DNA检材提取、火化处理等费用,由发现地的县(市、区)民政行政主管部门承担,从社会救济费中支出。遗体火化后,提倡树葬、花坛葬、草坪葬等生态葬法。以及,为保护丧属根本利益而制定了:经营性公墓的经营单位提取的公墓维护费,应当设立银行专户,专款专用。公墓维护费的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办法,由市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等。
   新规 •城乡规划
   侵占公共空间 罚造价5%-10%
   名称:《昆明新城乡规划条例》
   时间:5月1日起施行
   【声音】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利华介绍,新《条例》对法规的适用范围、执行主体、规划管理职责划分做了明确规定,加强了对重要环境资源的保护,强化了规划执法手段。而12年前施行的《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》将于同期废止。
   【新规】新《条例》注重维护公共利益,如开发商不按规划许可要求建设公共服务设施、公共绿地等行为,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,限期改正,并处建设工程造价5%以上,10%以下的罚款。
   新《条例》中规定,拟出让地块的使用性质、允许建设的范围、容积率、建设密度、绿地率、建筑退让以及应当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、市政设施等规划条件,将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。仅编制这一个程序就列举了3种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,多的达到6种。
   新规 •档案
   出售个人信息 罚2万至10万
   名称:《昆明市档案条例》
   时间:5月1日起施行
【制定】据悉,伴随着非公经济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,档案的服务对象在不断拓展。在借鉴深圳、南宁等城市的经验基础上,《昆明市档案条例》应运而生。
【新规】《条例》规定,对出卖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,责任单位将被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为防止载有公民个人信息的档案被非法转让或交换,保护公民的个人档案信息安全,《条例》明确,国家规定不合归档的禁止归档;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卖、赠送、交换、销毁;对不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,未经县以上档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,不得擅自向国家综合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卖、转让、赠送。违反规定的,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,对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;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首席记者 罗南疆 实习生 肖国鼎 来源:春城晚报